1 、凡使用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, 必须要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上机操作使用, 对既无专业知识, 又无经过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上机使用。 2 、各使用部门应根据各项任务的不同要求正确地选用仪器设备, 不允许超负荷、带故障工作,禁止将精密仪器作一般用途。 3 、健全责任制, 每台仪器设备要明确指定保管维护人员, 大型精密仪器使用后应作好交接班记录及使用维修等记录。 4 、对仪器的日常保养、常规检查以及调试和一般维修是实验室技术人员的份内工作。要经常保持仪器的良好运行状态。仪器设备不论使用与否均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, 做到" 五防 "( 潮、震、尘、锈、腐蚀 ) 。 5 、仪器设备损坏时, 一般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各使用部门自行检修, 对确实有维修困难的, 各使用部门应填报申请修理单, 送设备处修理部门修理。大型仪器设备与主要仪器设备原则上由修理部门修理, 修理部门有困难的, 联系维修中心, 采取送外修理或请人来校修理的办法。 6 、仪器设备各部门之间协商借用, 借用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范围, 严格执行登记手续, 并负责妥善保管、爱护使用准时归还。学校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出借外单位。 7 、学期末要对仪器进行一次较彻底的维护,新学期开学要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实验教学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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